广元市旺苍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嘉陵江流域)建设项目—道路破除及植被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元市旺苍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嘉陵江流域)建设项目—道路破除及植被生态恢复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旺苍县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嘉陵江流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旺发改【2025】4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旺交〔2026〕1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和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招标类别) 施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旺苍县;建设规模:对旺苍嘉陵江流域 168 平方公里流域范围内58.5公里江岸进行水土流失及污染防治,建设面源污染生态截留涵养林约2900亩,设置隔污沟约22公里,生态植被恢复355亩,对流域136公里支流进行生态系统修复,建设林下经济及茶药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约12000亩,巩固零碳绿色产业及产品价值实现。(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檬子乡至天星镇道路破除及植被生态恢复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改造檬子乡道路1320.6m;旺苍檬子(南江县界)至天星(朝天区界)公路靠山侧的17处坡体防护和加固;K9+700、K11+100、K20+600三处节点绿化打造等。)
2.2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技术规范执行,满足交工验收合格条件。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计划工期
2.3.1 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 / 范围内R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房建、□机电、☑其他: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3.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 。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见本公告附表一。
2.3.3 计划工期
施工 标段:工期 24个月,□试运行期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 施工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联合体应具有的资格条件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 允许中2个及以上标段的,每个标段拟投入主要人员不得相同。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6年11月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链接])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图纸、参考资料获取: (招标人指定获取方式)。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有)、参考资料(如有)的,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影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集中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 。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如有)原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在“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与开标过程。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综合评分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链接])以及/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链接])以及/(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链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址[链接])以及□ / (网址: )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菜单中进行,也可采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2项要求的书面方式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规〔2024〕7号)的规定接受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环城中路238号
电 话:0839-2338886
传 真: /
邮政编码:62820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旺苍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长安巷5号
邮政编码: 628200
联 系 人: 昝先生
电 话: 0839-233832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6号门7051-7060
邮政编码: 61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408644283
传 真: /
10.异议受理人:李先生,电话:13408644283;昝先生,电话:0839-2338320。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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