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海珠区南田路(前进路至慎和大街)燃气管网更新工程等2项燃气管网更新工程涉城市桥梁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现就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响应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响应。相关采购事项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名称:海珠区南田路(前进路至慎和大街)燃气管网更新工程等2项燃气管网更新工程涉城市桥梁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广东省标准《城市桥梁隧道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DBJT 15-213-2021)》以及城市桥梁管理部门要求,市政燃气工程涉及在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施工的,对范围内的桥梁结构进行安全评估、监控监测,并出具监测方案、监测成果、结构调查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成果。海珠区南田路(前进路至慎和大街)燃气管网更新工程等2项燃气管网更新工程涉城市桥梁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涉及具体桥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涉及桥梁 | 新建燃气管道与桥梁与桩基的 水平距离 | 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 |
1 | 海珠区南田路(前进路至慎和大街)燃气管网更新工程 | 内环路 | 约2.0-3.0米 | 约741米 |
2 | 海珠区工业大道支管(工业大道支3阀后)燃气管网工程 | 内环路 | 约1.7-10.9米 | 约853米 |
注:报价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综合考虑项目情况,项目总价不因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增减、物价上涨、附加工作或延长时间等风险而调整计算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 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1《用户需求书》。
三、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公开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项目实施资质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其中之一资质(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或⑦,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桥梁及地下工程);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④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⑤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
(3)项目实施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响应人不允许有挂靠或转包的行为,一旦发现,已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并追究该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5)响应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海珠区南田路(前进路至慎和大街)燃气管网更新工程等2项燃气管网更新工程涉城市桥梁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服务项目。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试验费、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仪器设备使用费、机械进退场费、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数据处理费、交通差旅费、专家劳务费、会务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各项管理费、各项协调工作经费及所有因工程安全评估、监控、监测应交纳的政府规费、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是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安全评估、监控监测的全部利润等所有服务费用。
2、请按照附件3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报价人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图纸综合考虑项目情况,项目总价不因桥梁安全保护区域内新建燃气管道长度增减、物价上涨、附加工作或延长时间等风险而调整计算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3、本项目采购人设有控制价,开启报价前控制价不公布。
4、若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人的报价与市场平均价格水平(以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同类项目的平均价格为参考,该平均价格由采购人通过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或其他合理方式获取)存在显著差异,且响应人无法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合理的解释及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特殊工艺说明、品质检测报告、独家渠道成本说明等)以证实其报价的合理性,则该响应人的报价将被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评审、成交及合同签订
1、采购人组织评委在截止报价时间到后开启报价及控制价,然后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价格校核:若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若总报价与单价乘以数量的结果不一致,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修正。评审小组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响应人最终报价。
3、经评审,满足采购公告第三条“资格条件”,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项目控制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低且不超过项目控制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在审核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后认为条件不符项目要求,保留在本次询价中不确定成交人的权利。
4、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不超过本项目控制价且为最低报价,由最低报价相同的响应人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如二次报价后报价还相同,则最低报价相同的报价人中提交报价最早的报价人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按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报价时间为准)。
5、若所有报价均高于本项目控制价,则将所有按符合要求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由评委按此顺序与响应人代表谈判,最先接受本项目控制价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若全部响应人的报价均高于控制价且不接受估算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6、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成交人应及时登陆电子采购平台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8、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5),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10、采购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以及报价文件要求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5日18时至2025年12月19日10时。
2、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函(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4、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19日10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响应文件盖章版扫描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5、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6、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已注册为“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七、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报价人、潜在投标人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未按法规、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署名异议提起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单位(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以自然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未经异议提起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授权代表人没有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不明确的;
(5)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6)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7)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8)异议事项不清晰不具体,或无事实依据,或相关证据证明
材料不足的,或无有效证据证明的;
(9)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10)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异议无效情形的。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8楼807室
联系人:吕 工 ,联系电话:020-89202351。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及其属下企业招投标或采购活动资格。
八、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异议提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项目招标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37852032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238号达镖国际8楼807室
联系人:吕 工
电话:020-8920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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