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11012025000430-1
二、合同名称:“海棠花开”品牌升级暨法庭提档升级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430
四、项目名称:“海棠花开”品牌升级暨法庭提档升级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288号
联系方式:0833-2414878
供应商(乙方):四川中鸿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868号2栋1单元12楼1202号
联系方式:139813960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海棠花开”品牌升级暨法庭提档升级项目 | 1(项) | ¥1,672,417.29 | ¥1,672,417.29 | 无 |
合同金额: 1,672,417.29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柒万贰仟肆佰壹拾柒元贰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5月17日
履约地点:乐山市市中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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