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网拍〔2025〕033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地块名称 | 宗地坐落 | 总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混合比例 (%) | 使用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 限高(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ML0317008地块 | 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ML0317008地块 | 7989.92 | 商业用地(拆迁安置) | 13.7 | 40.0 | ≤4.468 | ≤40.00 | ≥30.00 | ≤80.00 | 3374.9661 | 3374.9661 | ||
二类居住用地(回迁) (安置房) | 86.3 | 70.0 | ≤4.468 | ≤40.00 | ≥30.00 | ≤80.00 | |||||||
其他规划控制条件: 1.本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回迁安置用地,用地兼容B1商业设施用地),容积率≤4.468,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80 米,绿地率≥30%。地块内独立占地绿地1040 ㎡,另配建生鲜超市。具体要求按照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和《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17008地块图则执行。同时,该宗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出让,设计方案计容总建筑面积为35696.88㎡,其中住宅面积为30808.05㎡(占比86.30%),商业面积为4888.83㎡(占比13.70%,一层商业面积1092.03㎡、二层商业面积1155.25㎡、三层商业面积1283.01㎡、四层商业面积1283.01㎡、商业屋顶75.53㎡)。 2.该宗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 |
(二)宗地净地情况:
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条件。
二、本次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所属产业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年度产值(万元/亩) | 年度税收(万元/亩) | 达产年限(年) |
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ML0317008地块 | 用于开发建设下洋瓦灶(四期)回迁商品房项目。 | 不低于500 | / | / | / |
其他准入条件: / |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剩余土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与美兰区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5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用于开发建设下洋瓦灶(四期)回迁商品房项目。该宗地带项目回迁商品房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出让,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建设。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回迁商品房和回迁商业回购价格:1.住宅价格:6248元/平方米。2.商业价格:回迁商业按海棚联办综〔2016〕23号执行,合法商业经营用房回购价格首层商业:19835元/㎡,二层商业:11901元/㎡,三层商业:9521元/㎡,四层商业:9521元/㎡,商业屋顶:9521元/㎡。项目所有的住宅、商业用房,均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按限定价格组织回迁安置居民回购,具体名单和购买条件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或其相关指定部门和单位提供。
6.本宗地内配建的停车位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向回迁住户销售,销售价格不高于13.64万元/个,或参照周边租赁市场的价格进行租赁,不得对小区业主以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销售或租赁。
7.土地竞得人应按国家、地方行业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建设该项目回迁商品房和回迁商业,工程建设整体完工并完成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按照回购协议移交政府或其指定主体,并负责协助相关主体完成交付工作及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
8.土地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项目建筑工地应按照《海口市建筑工地施工围挡标准化实施指南》规定标准设置围挡。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9.该宗地应严格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 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琼建科〔2023〕240号)等规定和文件要求执行。 海南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10.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土地竞得人应出具相应股东会议决议承诺该事项,在签订准入协议时提交并向当地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报备。 11.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期内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准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竞得人将本宗地抵押给第三方个人或机构时,应在办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30日内告知美兰区政府,且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12.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5990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3.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3个月内依法动工,动工后30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竣工验收备案。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之日起30个月内实现项目达产。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1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5.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2.申请人拟成立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申请人在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4.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5.竞买人须提交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三)竞买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6日12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拍卖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12时00分。
(五)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一)拍卖时间为:2025年09月17日10时00分
(二)拍卖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宗地周边管线铺设情况如下:
1.视讯方面:地块红线外,有联通、有线电视、电信、移动公司管线,待地块开工建设且附近市政道路修缮完毕后,将依据实际需求对红线外有线电视管线进行规划建设并接入;
2.给排水方面:地块东侧市政道路为美苑路,美苑路西侧雨水管D600mm自北向南排入国兴大道D1000mm雨水管排入美舍河,美苑路西侧污水管D400mm过街接入东侧D1200mm自南向北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地块北侧为瓦灶路,瓦灶路现状雨水管D600mm排美苑路西侧雨水管,但无污水管道。地块开发后可接入美苑路市政排水管网正常排放;
3.用电方面:地块红线外有临近10千伏电缆沟,10 千伏晋白线美舍仕家小区电缆、10 千伏瓦灶开闭所同城线、10 千伏瓦灶开闭所海南仁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专线电缆。
4.燃气方面:地块周边已敷设燃气管线。
七、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或360安全浏览器,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公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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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咨询方式
(一)交易业务咨询。
联 系 人:陈女士、韩女士。
联系电话:089868531700。
查询网址: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二)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8、39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66664947。
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三)数字证书绑定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
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
咨询电话:0898-65236087。
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0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