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16J-GDGS-202601-14
1.招标条件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7路项目经理部已由南发改投资〔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7路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级配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横 7 路(以下简称横 7 路)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为规划衡阳路南六里,建设性质为新建。据白苍岭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设计,片区道路呈方格网结构,对外交通呈三横两纵结构,由中华路、衡阳西路、明秀路构成东西向对外主通道;由北大路、友爱路组成南北向对外主通道,次干路主要服务组团内及相邻组团间的交通联系。横 7 路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西侧接现状北大北路,东侧接规划 5 号路,长 302.476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级配碎石及水泥稳定碎石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碎石、水稳材料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物资销售等相关内容,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代理商提供有效代理证明)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生产能力:生产厂家须具备地材年产10万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不提供)。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3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序号 招标人名称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横7路项目经理部 SL-02 级配碎石 0.075-31.5mm t 4862.26 500 0 2 20cm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掺量4% m³ 1469.28 3 20cm水泥稳定碎石 水泥掺量5% m³ 14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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