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TDZB-2025-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方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和单警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B-20250422-000071-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评分项) | 1、执法记录仪具有有效的 C0C 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 IS027001:2013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满足GA/T1987-2022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技术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公章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满足GA/T1400.4-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井加盖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公章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3.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满足GB 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公章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4.提供公安部出具的设备支持电子防抖及机械防抖功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公章的得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2 | 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评分项) | 人员配置: 1.提供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PMP 项目管理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1分;不提供不得分。 2.实施团队人员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 为保证服务的及时性,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商应在贵阳市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机构: (1)在毕节设有办事处的得3分,需提供以投标人所投执法记录仪生产厂商(公司名义)在毕节的租房合同复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及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公章; (2)未在毕节市设有分公司/办事处,但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在毕节市成立分公司/办事处的得1分; (3)其他不得分。 |
3 | 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评分项) | 二次开发能力: 投标供应商提供与本次采购项目(与调度平台对接综合能力)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设备原厂制造商的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具备二次开发的能力,包括并不限于: 执法记录仪多媒体终端软件、执法记录管理软件、终端管理助手软件、电子证据采集助手软件、执法记录采集存储模块软件、移动视频指挥调度软件、手持多媒体终端软件、移动执法对讲软件等、视频调度软件、录音录像软件、视频对讲软件、GIS 可视化调度软件等证书。有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6分。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是提供设备制造商的著作权证书则需要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和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好的系统集成能力、系统服务能力、研发创新能力,可提供关键性技术支撑,能提供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为保证项目产品、技术具备较高的先进性,可达到领先水平,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监控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新技术研发实力,可提供高水平技术支撑,具备国家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近15年来获得过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方县公安局
地址:大方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17588888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贵州众拓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联系方式:18708574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5129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丹
电话:18708574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