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工业园区茶饮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1)设计费报价的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分。(2)施工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评分(满分15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5-|设计费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2。”现更正为“(1)设计费报价的评分(满分5分)投标人的设计费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分。(2)施工报价(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评分(满分15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15-|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0×0.2”。
2.以上更正未对投标文件编制造成实质性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变。
3.若招标文件中相关解释同本补遗书变更内容有冲突,以本补遗书中做出的解释为准。
招标人: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绿春县大兴街 67 号
联系人:卢金福
电 话:0873-4224666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嘉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西延西侧晓龙岛小区 26-7 号
联系人:普秋月、李小荣
电 话:15974804761、18208739791
行政监督单位:绿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4221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