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以扬邗数据综审备[2025]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锦毓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蒋王西片区详细规划单元内,四至范围:东临规划七里沟路,南至规划汇博路,西至现状空地,北至规划横沟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2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146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769m2,地下建筑面积41700m2;配套实施道路、绿化、电 、水等工程。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5.2亿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903.61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900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监理分项: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招标代理分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涉及到的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等该项目所有招标代理;
3.造价咨询分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GZ627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从方案设计到整体竣工结算过程中涉及的工程类、材料设备类、设计类、营销类等的目标成本编制、设计方案测算、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等工作;
4.其他服务分项:水土保持评估(含方案编制与报批、监测、验收)、工程勘察及基坑监测、工程检测(包含材料检测、桩基检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造价咨询能力(提供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造价咨询合同或注册造价师证书)。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监理岗位。
(4)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5)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4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内任意一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4.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人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中需委派1名为安全专监。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4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6月06日;
6.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七、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7.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
7.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06月12日09时3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06月12日09 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邗江区分中心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锦毓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8号 | 地址: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F |
邮编:225000 | |
联系人:王工 | 联系人:王静 |
电话:0514-82120352 | 电话:15794519245 |
传真: | 传真: |
十一、备注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5794519245通讯地址:扬州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F;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扬州市邗江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电话:0514-87953526。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5年05月29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
…… |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0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20分 商务标:60分(其中:企业综合素质:34分;项目组综合素质:23分;管理体系:3分) |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
全过程咨询 服务方案 (20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12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3、全过程咨询实施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全过程咨询服务总纲 | 3 | 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内容、结构、发包人需求理解、解决方案、针对性等方面进行打分 | ||
全过程咨询工作制度 | 3 | 从工作制度、符合项目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打分 | ||
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 3 | 从招标代理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 4 | 从工程监理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造价咨询实施方案 | 4 | 从造价咨询方案的总则、团队组成、工作内容、目标控制措施和手段、可操作性,工作程序和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打分 | ||
其他服务实施方案 | 3 | 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打分 | ||
企业综合素质 (34分) | 企业业绩 | 20 | 1、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或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水土保持评估或桩基检测或材料检测或基坑监测或工程勘察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16分。(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或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编制或预算编制业绩或跟踪审计业绩或结算审计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咨询报告。时间以造价咨询报告时间为准;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施工(或EPC)的中标通知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水土保持评估或桩基检测或材料检测或基坑监测或工程勘察业绩需提供对应类别的服务合同或含该项业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及同时提供以下成果文件,对应类别的服务业绩方可得分。时间均以相关成果文件时间为准。①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报告编制或验收阶段的行政许可决定或行政许可承诺;②检测类:提供检测报告;③基坑监测:提供监测报告;④工程勘察:提供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证明。) 2、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4分。(需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联合体分工协议(如为联合体)。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注: 1、同一项目业绩按以上得分要求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取。 2、第1项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计取按照本次投标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服务类别的以往业绩。 3、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以往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咨询服务范围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的可以计算得分。 | |
业绩奖项 | 8 | 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或包含监理服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奖项的,有一个奖项得2分,满分8分。 注:同一项目获得的奖项按最大分值仅计一次。提供合同及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 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计取按照本次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的服务类别业绩奖项。 | ||
企业荣誉 | 6 | 1、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委或市政府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表彰的有一次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表彰证书或文件发布日期为准),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有一次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表彰证书或表彰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如本次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的表彰皆可计算得分。 | ||
项目组综合素质 (23分) | 项目总负责人 | 3 | 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须包含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咨询服务中任意3项及以上服务内容)的,每有一个得1.5分,满分3分。 | |
人员配置情况 | 20 | 1、项目专业负责人配置(12分) 1.1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得3分。 1.2招标代理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 1.3造价咨询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3分。 1.4其他服务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及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 2、其他配置标准:(8分) 2.1监理组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除外)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2造价组成员(不含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3招标代理组成员(不含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2.4其他服务组成员(不含其他服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2分。 | ||
备注: 1、以上人员不可重复配置岗位,同一人只计算一次。 2、以上人员要求提供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纳注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扫描件添加进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系统。 3、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4、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一级造价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本单位注册证书为准。 | ||||
管理体系 (3分) | 管理体系 | 3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有1项的得1分,满分3分。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中的任一成员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 |
全过程咨询报价 (20分) | 投标报价 | 20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9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直接进行算术平均。) 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0分。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进行计算(分值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备注:1、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原件,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
2、所有投入监理人员须满足扬州市监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要求。
3、合同中未注明建筑面积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得分其他材料中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否则应提供原业主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