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飞行学院扎兰屯基地航空燃油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飞行学院扎兰屯基地航空燃油项目
项目编号:XHTC-HW-2025-063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朱工
项目联系电话:16602239213、022-86875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092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工、朱工16602239213、022-86875555
代理机构地址: 北辰区北辰道中建大厦9楼9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拟对内蒙古飞行学院扎兰屯基地航空燃油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 扎兰屯市中航通用油料有限公司 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内蒙古飞行学院扎兰屯基地航空燃油项目
2.项目编号:XHTC-HW-2025-0635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在采购人有用油需求时,向供应商发送用油申请,供应商随时为采购人进行供油保障。供应商所供应的航空燃料3号喷气燃料须符合的质量标准为GB6537-2018。供应商须在扎兰屯机场附近有固定的油库或符合航煤储存条件的油罐车等储存地,可以在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扎兰屯基地实施本场飞行的扎兰屯机场,及时保障供油。采用分批供油的方式,在接到采购人供油通知后,供应商按照采购方需求的数量将航空燃料加注至采购方的飞机(包括采购方干租或湿租的飞机)油箱或油车,按照需求量,进行供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采购预算:180.00万元
3、交货地点:在中国民航大学内蒙古飞行学院扎兰屯基地实施本场飞行的扎兰屯机场,及时保障供油
4、服务期:采购人已支付金额(含预付款)达到180万元时,停止支付款项,期间产生的燃料费由供应商在预付款中扣除并开具发票直至预付款用尽。待预付款用尽后,本项目合同终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协商方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应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协商当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是自然人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民用航空油料供应企业适航批准书项目单》,须提供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4)供应商须具有《民用航空油料监测单位批准函项目单》,须提供证明文件;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
①2025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缴纳凭证等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②2025年1月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
(7)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二)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0月09日至2025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络获取。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至我公司邮箱(xinhuazb2025@163.com),邮件具体要求如下:①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②正文:“公司名称、接收招标文件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③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发送邮件后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赵工(联系方式:16602239213)获取缴纳文件费账户信息及“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并根据要求填写此表,完成后回传“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文件费汇款截图(3)注意事项: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时将纸质版文件以快递形式寄出。注: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北四综合楼(校史馆对面原老校医院)一楼114号会议室
4.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含对响应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洽商地点在中国民航大学进行的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进行入校申请,并将入校人员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xinhuazb2025@163.com)邮箱,未按照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交入校申请,导致无法入校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