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兴安岭分行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52226GC0008008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兴安岭分行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52226GC0008008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办公楼主楼拆除外墙体石材及霹雳砖,抄平后黏贴外墙保温板,刷防水涂料,做灰麻理石干挂、喷真石漆;本工程改造面积为8857.38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2.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5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须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7 投标人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8 投标人须承诺: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要求至少其中一年净利润为正,如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的书面承诺)。
2.10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1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12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 (大兴安岭分行本部) 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13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2.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2.16 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11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公告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七、其他公告内容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大兴安岭分行办公楼外立面装修改造项目
1.2招标编号:ZZ52226GC00080080
1.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1.4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1.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最高投标限价:2,893,486.57元
1.7 改造内容:办公楼主楼拆除外墙体石材及霹雳砖,抄平后黏贴外墙保温板,刷防水涂料,做灰麻理石干挂、喷真石漆;本工程改造面积为8857.38平方米
1.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评分方法,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名。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工期:90个自然日
(4)施工地址:大兴安岭分行人民路30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兴安岭分行
2.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企相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2.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小型),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5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须承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2.7 投标人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8 投标人须承诺: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2022年度-2024年度)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可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要求至少其中一年净利润为正,如成立不足一年,提供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的书面承诺)。
2.10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11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12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 (大兴安岭分行本部) 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13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2.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2.16 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供应商隐瞒事实,工行直接取消相关资格)。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发售时间: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3.2发售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或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
3.3发布媒介及发售方式:
本项目将在以下渠道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售方式为: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获取招标文件,或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请潜在投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操作指引”选项中获取投标人操作手册或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①资格要求中有日期限定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年限不足,以营业执照上成立日期起。②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应内容清晰,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书、虚假数据、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资格。
3.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3.5 投标人须从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08月25日上午09:00。
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25日上午09:3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予以拒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现场出席开标仪式。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话:0451-8466803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王玲、李海洋
电话:0451-86785888转3013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218号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451-8466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系人:王玲、李海洋
电话:0451-86785888转3013
电子邮件:yw2@zzgj.ne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