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龙湖流域宝秀镇、异龙镇部分村庄截污治污工程(一期)(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异龙湖流域宝秀镇、异龙镇部分村庄截污治污工程(一期)(EPC)fe9ce26d-2543-4813-933b-131223f533a9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83.92% 自筹 16.08% 贷款 % 外资 % fe9ce26d-2543-4813-933b-131223f533a9 | ||
| 建设规模: | 其中(一期):建安工程费:1109.01万元,设计费:35.99万元。fe9ce26d-2543-4813-933b-131223f533a9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11 11:15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石屏分局(0873-4857589)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石屏腾晖污水处理服务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彭夕雨 |
| 办公电话: | 1821464105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辰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晏帆 |
| 办公电话: | 13278782550 | 移动电话: | 13278782550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2500202500503001001 |
| 标段名称: | 异龙湖流域宝秀镇、异龙镇部分村庄截污治污工程(一期)(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1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05 08:30 |
| 开标地点: | 石屏县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4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部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甲方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及采购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技术规范,根据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确保设备生产运行使用;包括本项目承包范围内材料、配套设备、工器具等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工程竣工后一次性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保修等;协助完成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审批、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办理; (3)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其中(一期)涉及:石屏县宝秀镇郑营村委会郑营村,兰梓营村委会兰梓营村,许刘营村委会柏枝林村,凤山村委会阿白冲村、金鸡冲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文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若为未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 |
| 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 其他: | 3.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 3.3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相关专业)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2)拟派往本项目设计组成人员(设计负责人除外)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理,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 (3)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文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若为未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①应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具体详见附表:(一期)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人员配备应合理,不缺失,且所有配备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注: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若为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无审计报告的可提供情况说明或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企业此条款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2023年或2024年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止。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屏,联合体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成员属于严重失信主体,联合体视为严重失信主体。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2-05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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