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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二食堂内超市经营权拍租项目交易公告

蚌埠市 其他 2026年11月02日

公告要点

项目编号:BB2026WHCQJ031受五河县第一中学委托,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一、标的概括:序号拍租标的出租面积(平方米)经营期限年租金起拍价(元)   竞拍保证金(元)1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二食堂内超市经营权150租期2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50000.00 50000.00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拍。2.信用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链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3.意向竞租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4.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人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承租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以上为公告要点摘要,完整公告(含联系方式等字段)请在小程序内查看,内容以采购单位发布的原始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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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项目编号:BB2026WHCQJ031

受五河县第一中学委托,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括:

序号

拍租标的

出租面积(平方米)

经营期限

年租金起拍价(元)  

竞拍保证金(元)

1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二食堂内超市经营权

150

租期2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50000.00

50000.00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可参加竞拍。

2.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链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意向竞租人对提供的资质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承担造成的损失。

4.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向出租人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承租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及佣金不予退还,本次拍租结果作废。

三、承租要求

(一)经营时间: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放经营,且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与生活秩序,其余时间听从学校安排。暑假、寒假的歇业、开业时间由学校根据学生离校、返校进度另行通知;

(二)校园超市准予经营的范围:文体用品、日用百货、纯净水、矿泉水、纯牛奶、预包装食品等,超市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内同类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承租人拟经营的商品清单需在开业前报学校审核同意,承租人应按学校同意的商品清单进行销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经营项目和范围,如需增设新的经营项目,须报请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校园超市禁止经营的范围:

1、不得经营电炉、热得快、燃气燃油炉、酒精炉、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不适合学生公共生活区使用的商品。

2、不得销售烟、酒(含酒精饮料)、电子烟和国家禁止流通销售的其他物品。

3、不得经营现场自制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烤肠、混沌、面条、稀饭、炒菜、茶叶蛋、粽子、煮玉米、关东煮、串串香等。

4、不得销售碳酸饮料、功能性饮料、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雪糕、冰淇淋等。

5、不得销售药品、图书音像、邮政报刊、印刷品和印刷服务。

6、不得经营网吧、游戏厅以及类似的项目等。

7、不得从事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业。

(四)本次超市出租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学校后勤管理部门针对超市经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合同是否续签的重要依据。经学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1年。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前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将首年租金支付到出租人账户。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1日09时前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五、竞拍保证金

竞拍保证金:5万元。竞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前。竞拍保证金必须从意向竞买人银行账户一次转出,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转账。

账户:

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五河县支行

账号:93400101003279893500001537

六、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6年11月11日上午9时至2026年11月11日上午11时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8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次。

七、看样时间及看样要求

(1)看样时间:请提前预约后定于2026年11月6日下午3点00准时在五河县第一中学集合,进行现场看样。

(2)看样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参拍咨询电话

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8196608433

系统技术支持:400-998-0000、0552-2047843

详情见网址:[链接]

九、《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查看方式

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办事指南,或者在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

十、《网络报价须知》查看方式

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报价须知”。

十一、《网络竞价风险告知》查看方式

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或者网站搜索栏内搜索“网络竞价风险告知”。

五河县第一中学

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1月2日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二食堂内超市经营权拍租项目竞拍须知

一、标的说明:

出租人:五河县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租

标的

出租面积(平方米)

经营期限

年租金起拍价(元)

竞拍保证金(元)

备注

1

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二食堂内超市经营权

150

租期2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

50000.00

50000.00

注:1、在校学生总人数约3700人,学校不强制住宿,对寄宿人数不做保证。

二、竞买保证金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交易平台网上注册时填写的银行账户,向竞买标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拍卖佣金等费用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示期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三、瑕疵告知

1、竞租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了解房屋、设施状况,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出租人提出询问,并以出租人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租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参与竞价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接受现状,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出租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竞租人参与竞价报价即视为认可本项目的竞租人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方式,对自身是否符合要求有准确的判断力。自行承担因不符合资格要求,导致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所有后果。

4、竞租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租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租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5、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信息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6、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交易文件所有条款。

四、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

五、竞买要求

1、拍卖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10日内,承租人应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前承租人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并将首次租金支付到出租人账户。

2、拍卖成交后,受让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向代理机构缴纳拍卖佣金(成交价的5%)。户名: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1219 6001 04001811 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河县支行。标的成交后,所缴纳的佣金概不退还,拍卖佣金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拍卖成交后,受让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移交过后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标的的看护、处置产生的一切事宜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移交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首年成交款后,出租人在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清场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接收房屋后30天内办理好经营超市的相关手续,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经营管理要求

(一)五河县一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招租公告、合同等法规和文件实施监管。

(二)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蚌埠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所售商品负责,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保证商品质量,明码标价,采购、统配的商品应有厂家卫生等许可证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如有违规行为或由此造成师生身体健康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且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所提供服务实行“三包”,假一罚十,不销售“三无”产品。

(三)租赁期内,未经学校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三)承租人委派的门店经理,负责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对接学校,且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换人必须得到出租人同意。

(四)承租人相关证件齐全后方可营业,开业前应向出租人提供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和营业证照等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从业场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出租人备案。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由于政府、社会行业原因,检修、改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业等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校园超市运营具体要求:

(1)商品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采购索证、索票;做好进货验收,台账记录;商品质量符合食品销售和食用标准,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过期食品;

(2)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均须明码标价,符合物价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不高于学校周边和本市同等规模超市的价格;

(3)食品须分类贮存,隔墙离地不低于10厘米,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存放;商品一物一签,物签对应;储存食品场所严禁乱堆乱放,无积尘,无霉斑,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用品;

(4)经营场所门前要求,面无纸屑,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定期打扫消毒,有消毒记录;场所墙壁干净,玻璃明亮;货架及商品外包装保持清洁,无灰尘、污迹;场所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

(5)从业人员遵规守法,举止文明;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穿戴整洁得体,佩戴胸牌或工作证;

(6)按照经营规模和卖场布局公示服务指南、服务内容、导购标识、广告标识、购物标识、安全标识及相关禁止提示等标牌;

(7)每学期准备经营前,需提前三天报五河县一中,经同意符合条件后方可经营;

(8)承租人自行承担超市经营所需装修等各项费用,承租人发生的水、电费按表按时上缴五河县一中,单价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或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他卫生、垃圾清运自行解决;

(七)承租人在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或经学校相关部门、政府主管部门核查,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有权解除其合同。如有违规行为,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由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要求

1、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搬离自有物品,但不得拆除、破坏不可移动的物件,如装修。不得再有经营行为,返还承租标的。承租人拒不按约交还的,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金额。

2、返还标的时,承租人应清偿其所欠出租人及其他各项应缴费用。如拖欠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出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3、如因政策性因素、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在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清场交还场地,承租人已缴租金按照实际承租时间计算。在双方结清账目,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出租人将竞租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逾期未腾退场地的,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期内如果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承租人负责。

十、关于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事项,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竞租资格,收回标的,承租人所交竞拍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处置,转至转让指定账户。

(1)承租人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承租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承租人不按约定时间、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

(4)承租人接到通知不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人未按拍卖资料和《租赁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

(6)承租人不按期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代理机构征得转让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原受让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受让人应当补足差额。

网络规则

一、报名方式:

1、竞买人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参与本项目报名,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网址:[链接])。

2、完成注册的竞买人可使用己方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使用自然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自然人账号,使用法人参与报名竞买的注册法人账号。

3、首次进入系统的需先完善竞买人信息,并提交审核(自动审核)后点击“网上报名”,在“报名中”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报名申请,竞买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受让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拍卖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地点: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签字领取。

3、《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出租人为企业的须派本项目被授权人(以报名时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人为准)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

四、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ZK18196608433@[链接]。

2、转让人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的,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链接]),该公告内容为拍卖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五、质疑、异议期及方式

竞买人或利害关系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以扫描件形式向转让人提出,质疑须在延时报价开始时间3天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邮箱:ZK18196608433@[链接];联系电话:18196608433

六、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转让人有权在拍卖活动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详见澄清公告),对意向竞买人具有约束力。因转让人撤回委托,或因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发生竞价活动暂停或终止的,意向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转让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意向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单位组织的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二食堂内超市经营权拍租项目中,以我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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