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工智能赋能中心项目 | ||
| 项目编号: | 国企招采-2025-337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 监督部门: |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督部门联系人电话: | 0371-60600715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工智能赋能中心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空港芯科智算云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工智能赋能中心项目。
2.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37
2.3项目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项目依托航空港区在制造业、航空物流、能源电力等领域的产业集群优势与发展势能,打造人工智能赋能中心标杆。项目通过租赁机房,建设人工智能服务平台,赋能城市产业智能化升级,平台主要包括:资源协同调度体系、高质量数据集服务体系、模型及场景应用工具链体系、运营流程支撑体系、配套AI服务器及通用服务器、存储及网络交换等硬件资源。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工智能赋能中心项目建设,采用“智算+大模型+场景应用”模式,推动相关人工智能场景快速落地。包含深化设计、人工智能软件平台、配套硬件资源、配套运营中心和系统集成服务,项目试运行、验收交付、免费质保、免费运维、免费运营支持(含运营期内模型及平台软件免费升级、免费提供大模型相关数据等)、免费技术培训等所有相关工作。
2.6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2.7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完成集成调试并初验完成。
2.8试运行期限:自项目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试运行期6个月。
2.9免费质保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
2.10免费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3年免费运维服务。
2.11 免费运营支持服务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整体移交、双方签署验收确认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提供8年免费运营支持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提供证书以及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 (www.ruankao.org.cn)查询截图】,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0万元信息化系统项目业绩,合同内容应包括系统软硬件和系统集成,仅包括建筑土建施工的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并同时提供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任一项;
发票:相应合同不低于200万元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或者:
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仅限于提供《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政府采购网》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或企业网站。
3.4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3%80%90%E5%8C%85%E5%90%AB%E6%8A%95%E6%A0%87%E4%BA%B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3%80%91%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BD%91%E9%A1%B5%E6%89%93%E5%8D%B0%E9%A1%B5%E6%88%96%E6%88%AA%E5%9B%BE%EF%BC%8C%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F%BC%8C%E5%85%B6%E6%8A%95%E6%A0%87%E6%97%A0%E6%95%88%E3%80%82%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F%BC%8C%E6%9F%A5%E8%AF%A2%E6%97%B6%E7%9A%84%E6%97%A5%E6%9C%9F%E9%A1%BB%E5%9C%A8%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3%80%82%3C/p%3E%3Cp%3E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除联合体内部成员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工作分工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4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 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82/%EF%BC%89%E9%80%92%E4%BA%A4%EF%BC%88%E4%B8%8A%E4%BC%A0%EF%BC%89%E5%8A%A0%E5%AF%86%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F%BC%8C%E5%90%A6%E5%88%99%E7%94%B1%E6%AD%A4%E5%8F%AF%E8%83%BD%E5%BC%95%E8%B5%B7%E7%9A%84%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6%97%A0%E6%B3%95%E8%A7%A3%E5%AF%86%E7%AD%89%E9%97%AE%E9%A2%98%E7%94%B1%E6%8A%95%E6%A0%87%E4%BA%BA%E8%87%AA%E8%A1%8C%E6%89%BF%E6%8B%85%E3%80%82%3C/p%3E%3Cp%3E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7.其他事项
7.1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2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8条。
8.联系方式(异议和投诉渠道) 招标人:河南空港芯科智算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71-686826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电子信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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