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凉山州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国资[2019]114号)以及《凉山州州属国有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管理办法》(凉国资[2025]64号)文件精神,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按要求需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负责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服务对象范围涵盖凉山州交城投集团公司本部和在服务期初存续的所有子企业以及在服务期内新增的企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凉山州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
一、招标单位: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服务对象范围涵盖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和在服务期初存续的所有子企业以及在服务期内新增的企业)。
三、服务要求
3.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与起草、 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风险评估、法律培训、参与重大决策、纠纷处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服务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3.2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律师团队,其中顾问律师团队的负责人限定1名,主办律师不少于4名(执业年限的要求:负责人执业年限至少10年)。
3.3 投标人应承诺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私自更换服务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常态下,投标人指派2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招标人处理日常法律业务,接受咨询和工作安排。(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合同期内,如招标人的法律业务工作量增加,投标人应增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如投标人指派的主办律师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另行指派专业律师 ,及时为招标人提供优质、 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每月至少安排一名律师到现场坐班1天,处理招标人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质量标准:
(1)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对法律服务事项进行响应,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2)根据法律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及时提示风险 ,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建议或方案。
(3)定期与招标人进行联系,及时沟通法律服务进展,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3.9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3.10工作地点: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
3.11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保密法律法规 ,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留存、转让、复制、传播招标人因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
五、资格条件要求
5.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内容。
(2) 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且 2024 年年检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选聘不允许中标律师事务所将承接的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律师事务所。
5.2信誉要求:
(1)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EF%BC%89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认定书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1)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为确保投标的公平公正与有序竞争,本次投标活动中 ,不允许律所总部和其分所、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月4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6.3中标结果公示网站:公示期限:3日,凉山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注:未按照本项要求报名的投标人,无投标资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6年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大石坂路东段3号检测苑6楼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7.4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有缺漏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若为委托代理人(限1人)时应当提供:①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法定代表人时应当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凉山州交通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6190302
代理机构: 凉山交投工程规划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昌市长安东路53号
联系人:伍女士
电 话:0834-613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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