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第四批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31%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YGZC-GKZB-2025-038
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第四批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BTV
预算金额(元):226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4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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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1020000.00
,
标包3:76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第四批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第四批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第四批补助资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3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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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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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合同签订完成后,国产产品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若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即未按约定发货的,医院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交货产品生产日期须是临近合同签订日期的产品,即国产设备不超过3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自行承诺:
(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标项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自行承诺:
(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有效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③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公司,纳税和社保缴纳未到办理期的,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负)。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自行承诺:
(8.1)设备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须符合①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8.2)设备系统应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2: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3: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3C/p%3E%3Cp%3E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3C/p%3E%3Cp%3E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EF%BC%89%3C/p%3E%3Cp%3E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2: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项3: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贵医街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简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734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阳光致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后街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10栋1单元13层1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
项目联系方式:1738519919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斌、赵健、王雷
联系方式:17385199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