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五头镇马头村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核查、定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五头镇马头村乡村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507-410323-04-01-589614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54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41号
4.标段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五头镇马头村乡村建设项目
5.标段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41号-1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五头镇马头村乡村建设项目
2、项目代码:2507-410323-04-01-589614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5-54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5)0041号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5867968.17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将不被接受,否则按废标处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项目概况及规模:2025年新安县集中连片试点县五头镇马头村乡村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全长12.5Km,共分为58段道路,宽度3-5m不等,现状为土路/水泥路,新修水泥路面道路厚度为180mm、C25混凝土。加铺沥青道路为50mm厚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粘层+原路面刨铣。新建砖砌、石砌挡墙约823m,排水沟、盖板沟657m,HDPE双壁波纹管DN300约866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7、工程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8、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9、计划工期:90日历天。
10、缺陷责任期: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1、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2、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16、评标与定标:(1)评审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进行。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从有效投标人中向招标人推荐3-10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前后,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由大到小排列。),并出具评标报告。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EF%BC%8C%E8%BF%9B%E5%85%A5%E7%BD%91%E7%AB%99%E9%A3%98%E7%AA%97%E6%88%96%E4%B8%9A%E5%8A%A1%E6%8C%87%E5%8D%97%E7%AA%97%E5%8F%A3%E4%BA%86%E8%A7%A3%E9%87%91%E8%9E%8D%E6%9C%BA%E6%9E%84%E6%8F%90%E4%BE%9B%E7%9A%84%E8%9E%8D%E8%B5%84%E6%9C%8D%E5%8A%A1%E5%86%85%E5%AE%B9%E3%80%82%3C/p%3E%3Cp%3E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情况
1、评标日期:2025年11月24日
2、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保伟、王迎乐、白素萍、李文莉、王璐凡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
2、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六、核查情况
1、中标候选人的核查情况:4家中标候选人均通过核查。
2、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原因:无。
七、定标情况
1、定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2、定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一室
3、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
4、比较优势:在资质、信誉、人员配置、技术方案等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福航建工有限公司在报价、业绩、信用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5、经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综合比较后确定项目中标人:
中标人名称:福航建工有限公司
中标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863科技产业园
中标价格:5855840.63元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41304827
项目经理姓名:张佳佳
执业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241202220231443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豫交安B24G01142
八、本公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57990.88元。
十一、公示期
2025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1日
十二、其他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次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示期满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示期满次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十三、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341156
代理机构:中韵天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2418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4322552
监管部门: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90996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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