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头闸镇双渠村制种产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头闸镇双渠村制种产业社会化服务发展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5〕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平罗县2025年地方债券资金及双渠村集体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招标编号:NXSJAD(工)[2025]027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头闸镇双渠村。
2.3 建设规模:新建轻钢结构仓储库房1座,新建轻钢结构大棚1座,场地混凝土硬化2000m?,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160日历天。(计划工期每月按30日历天计算,不含冬季施工)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釆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3.6本项目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备注:各投标单位应每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网站更新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1日18时00分之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报名,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获取保证金账户。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如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招标公告、变更公告及任何澄清补疑文件,后果自负。报名时间结束后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新平台免费注册使用。
4.3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4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952-60931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启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通知(宁公资发[2020]7号),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5.4 按照《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宁政办发(2025)17号)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流程,精简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取消开标前投标人线上签到环节。招标文件已经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签到,项目尚未开标的,投标人不再线上签到。
5.5因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平台管理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获得投标人信息,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主动关注变更公告及补充内容的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会将答疑文件、补遗书等发布内容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平台中答疑澄清文件中,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如投标人未看到相关信息,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6.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罗县头闸镇
联系人:周家扬
电话:0952-689100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罗县宏泰商业广场E5-2号
联系人:王乾
电话:13995329299
宁夏顺捷安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