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05]FJCZ[TP]2026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马尾区特殊教育学校提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11-04 14:30:00,更正为:2026-11-05 08: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6-11-04 14:30:00,更正为:2026-11-05 08:30:00。
1.本项目采购包2的最高限价由原先的1,143,436.00元,更正为1,040,536.00元
2.本项目采购包2的序号7、序号8、序号9、序号10四个品项的最高限价由原先的: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7 | 1.5匹壁挂式空调机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17,500.00 | 总价 | 无 |
8 | 2匹壁挂式空调机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139,500.00 | 总价 | 无 |
9 | 3匹壁挂式空调机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132,000.00 | 总价 | 无 |
10 | 5匹吸顶空调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39,000.00 | 总价 | 无 |
更正为:
序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7 | 1.5匹壁挂式空调机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12,100.00 | 总价 | 无 |
8 | 2匹壁挂式空调机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105,400.00 | 总价 | 无 |
9 | 3匹壁挂式空调机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83,600.00 | 总价 | 无 |
10 | 5匹吸顶空调 | 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 台 | 元 | 24,000.00 | 总价 | 无 |
3.原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由原先的更正为: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 比例 | 方法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 10.00% |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规定,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供应商在响应时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附在报价部分且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按规定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同一采购包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得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谈判小组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采购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
4.本项目采购包1的样品递交时间由原先的更正为:
(1)递交时间:供应商的样品须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送达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样品存放地点并安装完毕,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公告为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谈判公告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及该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参与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马尾区益智学校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建设路3号
联系方式:13559467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780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林小斌、方谢菲、翁秀红、林杉
电话:0591-87806063
福建诚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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