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 采购条件
运粮河平急两用服务区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货物项目实施及竞价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食材。
2.2 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512-0585
2.3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运粮河服务区
2.4 采购预算:360000.00(叁拾陆万元整)
2.5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
蔬菜 | 供应商需要具备全营业时段供货能力(营业时段为每天早9:00-晚17:00)
在规定时间统一配送,每天上午9:00分前将当日中餐、晚餐所需食材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严格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 360000(根据实际 用量及市场价格调整具体金额) |
海鲜 | ||
水果 | ||
猪肉 | ||
牛肉 | ||
鸡肉 | ||
羊肉 | ||
鱼 | ||
蛋类 | ||
调料 | ||
米、面、油 | ||
杂粮 | ||
日杂 |
注 :①本价格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发票等费用,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首次报价(供应商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应当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资质(或资格)。
(2) 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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