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垃圾分类收集亭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明月-YZ2025-00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袁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垃圾分类收集亭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第二包)(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第六章“评标办法”中“业绩”中“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工程类(路面开挖或修复或路面维修改造或排污管道改造)项目合同及与合同对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更正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市政工程类(路面开挖或修复或路面维修改造或排污管道改造)项目合同及与合同对应项目的验收报告,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2.第六章“评标办法”中“实施过程服务及应急服务”中“为保障售后服务的时效性,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过程服务及应急预案,包含但不仅限于:1.由于项目地点涉及面广的特殊性,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派人驻点,并保证1小时以内(含)到达现场的,直至项目完成;得2分。”更正为“为保障售后服务的时效性,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过程服务及应急预案,包含但不仅限于:1.由于项目地点涉及面广的特殊性,投标人承诺按采购人要求派人驻点,并保证1小时以内(含)到达现场的,直至项目完成;得3分。”
3.第六章“评标办法”中“实施过程服务及应急服务”中“2.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提升整体应急响应能力。该内容单独成章/节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全部展开阐述、分析或说明的,由评审专家综合比较与评价,得1.1~2分。”更正为“2.对参与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流程,提升整体应急响应能力。该内容单独成章/节的,得1.5分;在此基础上全部展开阐述、分析或说明的,由评审专家综合比较与评价,得1.6~3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文件查看,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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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袁州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宜春市袁州大厦
联系方式:0795-3199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1188号九玺广场905、907室
联系方式:13507959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女士
电话:135079593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