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宜宾市高捷园清洁再生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发改函〔2025〕27号、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技师学院(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或地方专项债券)、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融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宜宾高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和科技创新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发改函〔2025〕27号、宜高新发改投资〔2023〕5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等两个项目勘察设计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等两个项目,其子项目包括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宜宾市高捷园清洁再生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如下:(1)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占地约134.4亩,建筑面积约92282㎡,包括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及综合管理用房、生活用房及停车库等。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地、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配置实训教学专用设施设备。项目匡算总投资约6197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预计51893万元。项目业主单位为宜宾技师学院(四川省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代建人(招标人)为宜宾高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宜宾市高捷园清洁再生能源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新建约17万㎡的高标准厂房、园区内配套道路约2公里,新建园区配套停车场2.4万㎡,停车位约800个、新能源充电桩约250个,完善园区给排水管网2公里、燃气管网 2.8公里、电力管网4公里、通信管网3公里等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78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预计59744万元。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人(招标人)为宜宾高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4计划工期:共95天(其中勘察工期25个日历天、设计工期70个日历天)。2.5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及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服务。具体如下:2.5.1勘察工作内容: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红线内的勘察方案、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负责周边水文水系的调查工作,完成项目原始地貌测绘、勘测定界图和拟建用地范围图测绘,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的需要,以及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降水方案等岩土工程设计,为后期施工提供设计参数和可靠的依据。2.5.2设计工作内容:完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景观工程、亮化工程等全部专业设计以及项目需要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光伏建设完成相关预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对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勘察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勘察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以联合体设计单位身份参加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无(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30 22:00 至 2025-06-09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23 09:00。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