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冈山经开区富滩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电力
管网工程的补遗说明-01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中第10点其他条件;新增一项业绩要求:
⑩投标单位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以竣工验收材料上时间为准)内必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四项中的至少两项。以上所提供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资审不合格。
2、原招标文件12.1.1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新增一项业绩要求:
26、投标单位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以竣工验收材料上时间为准)内必须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必备)、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四项中的至少两项。以上所提供材料须完全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吉安市盛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