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9 竹溪县水坪至小田绕镇公路工程S229竹溪县水坪至小田绕镇公路工程二标段(HBZH-202511GL-007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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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ZH-202511GL-0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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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S229 竹溪县水坪至小田绕镇公路工程二标段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3〕1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竹溪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梦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竹溪县县河镇
建设规模:K9+100~K15+449全长6.349公里,路基宽10m,二级公路,沥青路面,大桥两座。
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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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二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11 合同估算价:978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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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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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是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须与申请人名称相同)、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项目拟派人员均须提供近三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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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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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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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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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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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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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并按要求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 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 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满足上 述资质最低要求。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 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2022 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注:1、近5年指从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平台网页截图、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工验收证书)。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申请人独立承接的EPC总承包业绩,视为满足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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