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65%,31579187.20元,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6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16日 23时59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城市【2025】48号批复,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4-410100-04-02-826007,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65%,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25-GC-0369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拟对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一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共改造提升管道长度12904.6米。其中,开挖敷设DN500管道315
米、DN400管道5010米、DN300管道4680米、DN200管道986米、DN150管道364.6米、DN100管道945米、DN80管道2米、DN50管道252米、DN25管道37米、DN20管道57米;顶管敷设d800砼管68米、内穿D325×8钢管68米,微顶管敷设d500砼管23米、内穿D426×9钢管23米,微顶管敷设d300砼管37米、内穿D219×6钢管37米。
具体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为:常青路(新村西路一国基路)段敷设DN50—DN500供水管道1382米;保全街(庆丰路一京广南路)段敷设DN20—DN400供水管道554米;民安路(嵩山路一大学路)段敷设DN20—DN300供水管道1765米;文化宫路(中原西路一陇海西路)段敷设DN25—DN400供水管道721米;政一街(纬二路一金水路)段敷设DN50—DN400供水管道586米;广场南路(嵩山南路一兴华北街)段敷设DN25—DN300供水管道579米。其中,微顶管敷设d300砼管37米,内穿D219×6钢管37米;张魏寨中街、春晖路(彩云西路一碧云路)段敷设DN100一DN800供水管道1213米。其中,顶管敷设d800 砼管68米,内穿D325×8 钢管68米;政四街(经四路一经一路)段敷设DN50—DN400 供水管道879米;郑新里(新郑路一熊耳河)段敷设DN50—DN300供水管道696米;西昌东街(华诚路一华荣街)段敷设DN200—DN300供水管道188米;王屋路(建材路一黎明路)段敷设DN50—DN300供水管道279米;健康路(黄河路一金水路)段敷设DN50—DN400供水管道1515米。其中,微顶管敷设d500砼管23米,内穿D426×9钢管23米;兴隆街(二马路一福寿街)段敷设DN50—DN500供水管道460米;海滩南街(南阳路一丰乐路)段敷设DN20—DN300供水管道537米;大同路(福寿街一南下街)段敷设DN80—DN500 供水管道301米;凤台路(商城路一郑汴路)段敷设DN100—DN400供水管道715.6米;计划路(市场街一协作路)段敷设DN50—DN300供水管道534米。
2.4招标范围:郑州市常青路(新村西路-国基路)等17条道路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报审批,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相关手续,材料采购安装及工程施
工、保通、项目管理、工程完工验收、系统调试工作、工程移交、工程质保期内相关问题处理等全过程进行总承包。
2.5质量标准:
勘察:勘察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的规定。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
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12个月。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3.2.1 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2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
同、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单位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单位为拟派人员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连续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供水工程建设的EPC(独立承担或者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业绩或市政供水管网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工程概况可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批复
文件、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6.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3投标人需承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4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3.6.6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 (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除联合体内部外)。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联合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派出,勘察负责人由勘察单位派出;
3.8.2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3联合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8.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6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