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编制《辽宁省“十五五”公路行业规划》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7340
项目名称:编制《辽宁省“十五五”公路行业规划》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按照《辽宁省“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辽交规划(2024)235号)有关要求,开展《辽宁省“十五五”公路行业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十五五”时期辽宁公路的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研究提出推进公路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11时00分至2025年04月29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号2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若以联合体形式响应,应满足下列要求:(1)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2家(≤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响应;(4)联合体组成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128号
联系方式:024-81676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层
联系方式:024-83733915
邮箱地址:2430020916@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700080525186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24-8373344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