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天津金港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生产车辆租赁项目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一、招标条件本天津金港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生产车辆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金港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天津金港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生产车辆租赁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天津金港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生产车辆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 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 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zbgs55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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