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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融雪剂采购(二次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沈阳市 其他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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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5-12-19 00:00:00技术参数项单位技术参数要求▲固体溶解速度g/min≥6.0▲相对融雪化冰能力%≥对照氯化钠融雪化冰能力的90%▲冰点℃-15.0≤冰点<-10.0▲路面摩擦衰减率%≤10▲植物种子相对受害率%≤50▲PH值--6.0 – 10.0▲碳钢腐蚀率mm/a≤0.11▲汞含量mg/kg≤1▲总铅含量mg/kg≤25▲总镉含量mg/kg≤5▲总铬含量mg/kg≤15▲总砷含量mg/kg≤5▲固体水分%≤5▲水不溶物%≤5▲氯化物类%>1▲非氯化物类%≤1▲组分氯化钙:氯化镁:氯化钠 = 3:3:4,另外添加5%缓蚀剂(六偏磷酸钠或柠檬酸钠)混合物(非造粒)

2、执行标准:国标 GB/T23851-2017《融雪剂》

3、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内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融雪剂(全项)检测报告、融雪剂(组分)检测报告、氯化钙(原料纯度)检测报告、氯化纳(原料纯度)检测报告、氯化镁(原料纯度)检测报告、六磷偏酸钠或柠檬酸钠(原料纯度)检测报告,作为技术参数响应评审依据。

备注:

1、融雪剂吨数:2000吨,单价限价:1300元/吨

2、以年度降雪工作结束后实际发生量为基准作为结算依据

3、所供货品每批次均需通过沈阳市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安排的采样、检测,如有不符,停止供货资格。经采购人告知中标单位后无偿终止或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实际降雪情况,按除雪需求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对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响应)无效。3、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2438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024-23180489-0
邮箱地址:24925676@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新世界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249 0585 8910 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峻佐、杨雪
电  话:024-23180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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