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第二次公开挂牌处置位于泰山区泰山大街869号金地佳苑沿街商业楼房地产1处租赁权,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选择承租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TACQ2025-76(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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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位于泰山区泰山大街869号金地佳苑沿街商业楼房地产1处租赁权(第二次)网上交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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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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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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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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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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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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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期:(不含限时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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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始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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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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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Q2025-76-8(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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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泰山区泰山大街869号金地佳苑沿街商业楼13-7号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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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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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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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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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4
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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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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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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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不少于7日历日)
2025.10.27-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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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截止:(以到账为准)
2025.1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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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0.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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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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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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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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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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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天昊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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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
天昊房评报字【2025】第2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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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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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项声明: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成为最终受让方后非人为不可抗因素不得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有权处置竞买保证金、追偿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权属转让过程中全部费用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移交过程中,意向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5、租期为3年,挂牌起始价为第一年租金起始价;若成交,则成交价为第一年租金,年租金每年递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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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基本信息
1、出租人: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2、项目划分:本项目含1个标的,现状现况出租,用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等按照“谁使用、谁负担”的原则,由承租人负责支付;不包含出租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及装修。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期内,标的所在地。
4、竞得人成交后,租期具体开始时间以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租金一年一缴,在次年租期开始一个月前承租人将下一年租金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所有业务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严禁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污染行业等;竞买人获得租赁权后不能转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