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教磋商采购-2025-56
2.项目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运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4.1包段一:向采购人交纳管理费:不低于500元/台/年
4.2包段一:各洗涤类型预算价及最高限价:
单脱水:1元/次(不低于 10 公斤,洗涤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快洗:2元/次(不低于 10 公斤,洗涤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标准洗:3元/次(不低于 10 公斤,洗涤时间不少于 35 分钟);
大件超长洗:4元/次(不低于 10公斤,洗涤时间不少于 45 分钟);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分为两个校区:郑东校区位于郑开大道132号,文化路校区位于文化路79号。在校学生16000多人。为给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提供更好的服务,学校通过磋商形式在两个校区引进自助洗衣机服务。
5.2机器投放数量:
郑东校区:学生公寓(不少于180台);
文化路校区:学生公寓(不少于45台);
5.3成交人承担本项目内整套设备系统的建设及运行期间的维修维护、保养、消杀等费用及洗衣机设施设备所用水电费等;承担相关人员工资、安全责任、卫生防疫(含年检)等责任;学校仅提供设备安装场地。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成交人投资建设并运营。
8.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达到验收条件。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0.经营服务期限:3年。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述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考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截止本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仍在作出的行政处罚禁止参与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参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发送至邮箱147192191@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磋商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磋商小组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
2.在该磋商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等对磋商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 (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经核实,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因磋商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磋商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承担全部赔偿。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方式:0371-6086751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姚刚
联系方式:0371-65366157
登记表
采购编号 | 日期 | 年月日 | ||||||
公司名称(盖章) | ||||||||
公司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
电子邮箱 | ||||||||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 一□二□三□四□五 □ | |||||||
参与方式 | □独立 | |||||||
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