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 目 公 告
受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民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对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HANC20250096。
2、项目名称: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采购标的概况:
3.1.服务地点: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辖区范围内;
3.2.最高控制价:270000元/年;
竞价人的报价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人工成本中须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待遇等费用。
3.3.采购标的内容: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的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环境卫生综合管理清运保洁服务。
3.4.服务期限:1年;
4、支付方式:于每月15号前,将上个月的保洁服务费以转账方式转入供应商对公账户(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拖欠工资)。
5、交易保证金:27000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供应商,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本中心收到供应商与委托方签订的《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合同》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未被确定为供应商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3)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供应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6、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惠安县辋川镇梧山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合同》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反向一次竞价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供应商: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竞价看板或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报价采用减价的方式,最低有效报价的竞价人即成为该标的的供应商,该标的的竞价活动结束;
(4)本公开竞价项目,有1个及以上意向供应商报名的,本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予以激活,竞价人的竞价用户名激活后,即可在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本中心将自确定供应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7、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竞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以上4项详见附件1;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意向竞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6)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8、对供应商办理成交手续的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成交手续的办理:
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将交易服务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签署《成交确认书》,本中心收到签章的《成交确认书》及上述款项后将向流转交易双方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3)供应商签署《成交确认书》时,供应商与委托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即时成立并生效,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采购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4)《成交确认书》、采购合同签署方式:
①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供应商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成交确认书》;
②电子签章《成交确认书》:供应商缴纳交易服务费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③现场签署采购合同: 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签订通知书》至委托方处签署采购合同;
④电子签章采购合同:供应商收到《合同签订通知书》后,应于成交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泉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网站个人中心按页面提示进行采购合同的签署;
在使用前,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同意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5)本中心在收到经流转交易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
(6)认可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
(7)其他详见采购合同。
9、对供应商供应服务的要求:
(1)必须能提供《公开竞价文件》中的全部服务。
(2)工作范围:梧山村五个自然村(西林、梧山、下墩、承天、官后)以及各条机耕路,全村有12个村民小组,户常住人口3047人。
(3)工作项目:保洁梧山村所有区域范围内生活垃圾、杂物、枯枝杂草、路面渣土、广告牌、涂鸦等(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少量适当调整,面积量多的可双方协调)及时清理,及时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如果县、镇评的图片未按时整改,村委会所花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在当月保洁服务费扣除。
(4)工作标准:村居保洁标准达到工作范围内道路及公共场所路面干净见本色,做到“四无”,即无堆积垃圾、无杂物,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达到“四净”标准,即路面净、边角净、沟渠净,绿地净。主次干道要求每天普扫两次,分别为上下午各1次,大件垃圾做到每天清理1次,保洁范围内垃圾桶每周清洗1次,垃圾桶周边1米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现象,每周进行1次房前屋后环境清理,主干道两侧小广告1周清理1次。
(5)工作时间:夏天:上午6:30至11:00下午14:00 至17:30
冬天:上午7:00至11:30 下午 13:30至17:00。
(6)委托方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组织对供应商保洁人员的作业质量、安全作业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但不得干扰供应商保洁人员的正常工作;
(7)委托方不得指使供应商保洁人员从事违法违纪犯罪活动,不得给供应商保洁人员安排与保洁作业无关的工作,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8)委托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保洁服务费;
(9)供应商保洁人员(配备的人员70周岁以下)在执勤作业期间,保洁人员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费用由供应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10)委托方应协助供应商工作现场遇到的特殊问题,关于工业垃圾和建筑垃圾应由委托方做好协调,供应商及时转运处理。遇到建筑垃圾由供应商协调挖掘机和车辆转运,委托方按200 元/车结算给供应商。若因工业垃圾或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导致被县评检查扣分,每处罚款 500 元,从供应商承包费用扣除
(11)供应商派出的保洁人员所履行的职责及遵守的制度:
①保洁人员的职责: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遇有问题,应协助委托方及其他工作人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同时及时向委托方、供应商双方领导通报。
②工作范围内的垃圾供应商保洁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保洁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③每天清扫、保洁、清除的垃圾和杂物供应商保洁人员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做到生活垃圾及废弃物日产日清。
④供应商保洁人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委托方、供应商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⑤供应商保洁人员与委托方人员发生矛盾时,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委托方处理。
⑥供应商保洁人员必须能够承担保洁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做好上级职能部门及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
⑦供应商根据现作业环境配备以下设备:1辆8方垃圾转运车。每天应及时清运每个垃圾桶。日常保洁作业发生突发情况,供应商应及时调整保洁人员岗位,务必保证保洁工作正常运行。保洁制服、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⑧供应商保洁人员应认真执行委托方卫生考评办法,认真做好卫生保洁垃圾杂物的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杂物日产日清,积极配合委托方并做好上级卫生考评反馈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
⑨供应商每周应对梧山村主干道进行一次大扫除。
⑩若发生不属于供应商日常保洁工作内的范围,供应商有权不进行处理。如需处理,则需与委托方另外协商。保洁期间,保洁人员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供应商负责配备80个240升的分类垃圾桶,有破损的垃圾桶要及时更换。
(12)供应商应配合委托方在特殊时期的大检查活动,按照检查标准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应委托方要求临时增加的保洁人员及其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相应费用由委托方确认后在一个月时间内支付。
(13)实行承包金与绩效考评奖惩方式:
①每月经市、县、镇综合考评在全镇前5名的奖励金归供应商所得。当月经市、县、镇综合考评在全镇后5名的处罚金由供应商所支付。
②每月因环境卫生差,需要村干部到镇表态说明原因的,无特殊情况的,连续出现三次直接终止合同。
③上级检查时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通报的第二天全部整改到位,应及时整改并按上级规定及时反馈。无及时整改到位影响逾期分数全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到底。
④如果市、县、镇综合考评在全镇一年连续三个月倒数后五名,直接终止合同。
(14)委托方供应商双方就本合同约定进行履行职责,不得随意更改合同金额与工作职责。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对合同约定进行更改的,需委托方供应商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15)供应商保洁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工伤事故处理:
①保洁人员的工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②保洁人员发生工伤等意外事故,费用由供应商投保的保险公司及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如遇重大事故,委托方应协助供应商处理相关事项。
③所有保洁人员由供应商组织及聘用并管理每日工作事项。
10、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缴款凭证;
(5)经意向竞价人或受托人签章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承诺(详见附件1);
11、公告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11日。
12、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7:00:00。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