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山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及提升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工程造价咨询业绩”的评审标准: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水务项目(包括污水处理、供水、水质提升、水整治等)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1.工程投资额≥2亿元的,每项得2分;
2.工程投资额1(含)亿元至2(不含)亿元的,每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修改为:
1.工程投资额≥2亿元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8分。
2.工程投资额1(含)亿元至2(不含)亿元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
3.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含)至1(不含)亿元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以上3项合计最高得20分。
二、删除招标文件P3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获奖情况”的评分标准内容。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台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5日
日期:2025年08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