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0FJ26SG0773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风雨连廊建设项目施工
三、招标条件
1.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批文名称及编号:《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芜湖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风雨连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芜发改投资〔2026〕333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性资金100%
四、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标段数: 1 个
2.标段编号:WH010FJ26SG077301
3.标段名称:芜湖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风雨连廊建设项目施工
4.建设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5.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内部风雨连廊,长约 300米,宽约4米,面积约1114平方米,配套照明设施; 对部分废弃篮球场改造,迁改部分排污管道等。
6.计划工期:110个日历天
7.招标范围:芜湖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风雨连廊建设项目,含新建连廊、景观绿化、道路铺装、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8.合同估算价:4571864.71元
9.其他:无
五、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1.3信誉要求(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1.4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大中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70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微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微企业分包。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1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2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 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00 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http://***:20080/tpbidder/%EF%BC%8C%E4%BB%A5%E4%B8%8B%E7%A7%B0%E2%80%9C%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3.%E8%B4%B9%E7%94%A8%E6%94%AF%E4%BB%98%EF%BC%9A%E7%BD%91%E4%B8%8A%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F%BC%88%E5%90%AB%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3%80%81%E5%9B%BE%E7%BA%B8%E3%80%81%E7%AD%94%E7%96%91%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AD%89%EF%BC%89%E3%80%82%3C/p%3E%3Cp%3E%E4%B8%83%E3%80%8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3C/p%3E%3Cp%3E1.%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7%9A%8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8%E6%8A%95%E6%A0%87%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9A 2026 年 11 月 24日 09:4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其他公告内容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段双控),当成功解密的投标人数量超过一定数值(具体数值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时,评标办法调整为经评审的低价排序入围法
3.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十一条。
4.注意事项:潜在投标人如参与投标,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领取信息的填写,并下载招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芜湖市政务文化中心B区3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高工
电话:0553-3833567
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9栋102室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赵荣、古阳阳
电话:15015733708、18225530106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受理部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9楼
电话:0553-5975682、0553-3121232
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
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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