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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与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东莞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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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莞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与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 2026年01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5-10155

项目名称:东莞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与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31,8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6年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53,7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2026年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 653,7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026年2月1日-12月31日

采购包2(2026年东莞市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子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90,3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2026年东莞市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子站运维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 690,3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采购包3(2026年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87,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2026年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 1,287,8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需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备件耗材采购、站房租赁、站房用电、网络租用、登塔作业、站房维护等。(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备件耗材采购、站房租赁、站房用电、网络租用、登塔作业、站房维护等。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2(2026年东莞市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子站运维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需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备件耗材采购、站房租赁、站房用电、网络租用、登塔作业、站房维护等。(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备件耗材采购、站房租赁、站房用电、网络租用、登塔作业、站房维护等。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3(2026年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要求接受分包的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需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备件耗材采购、站房租赁、站房用电、网络租用、登塔作业、站房维护等。(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适用分包的工作内容包括备件耗材采购、站房租赁、站房用电、网络租用、登塔作业、站房维护等。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与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须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6年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6%82%E7%9B%B8%E5%85%B3%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5%B7%B2%E5%A4%B1%E6%95%88%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9%9C%80%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F%BC%89%E3%80%82%3C/p%3E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考虑,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标。

(4)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2021年—2025年),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2(2026年东莞市环境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子站运维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6%82%E7%9B%B8%E5%85%B3%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5%B7%B2%E5%A4%B1%E6%95%88%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9%9C%80%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F%BC%89%E3%80%82%3C/p%3E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考虑,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标。

(4)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2021年—2025年),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采购包3(2026年东莞市大气复合污染超级监测站运营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A6%82%E7%9B%B8%E5%85%B3%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5%B7%B2%E5%A4%B1%E6%95%88%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9%9C%80%E6%8F%90%E4%BE%9B%E7%9B%B8%E5%85%B3%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F%BC%89%E3%80%82%3C/p%3E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考虑,本项目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标。

(4)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2021年—2025年),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3C/p%3E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3室(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E3%80%82%E6%8A%95%E6%A0%87%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4%BD%BF%E7%94%A8%E8%BF%87%E7%A8%8B%E4%B8%AD%E9%81%87%E5%88%B0%E6%B6%89%E5%8F%8A%E7%B3%BB%E7%BB%9F%E4%BD%BF%E7%94%A8%E7%9A%84%E9%97%AE%E9%A2%98%EF%BC%8C%E5%8F%AF%E9%80%9A%E8%BF%87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help/problem/%E3%80%82%3C/p%3E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zcdservice/zcd/guangdong/)%EF%BC%8C%E7%94%B3%E8%AF%B7%E5%8A%9E%E7%90%86%E6%8A%95%E6%A0%87%EF%BC%88%E5%93%8D%E5%BA%94%EF%BC%89%E6%8B%85%E4%BF%9D%E5%87%BD%E3%80%81%E4%BF%9D%E9%99%A9%EF%BC%88%E4%BF%9D%E8%AF%81%EF%BC%89%E4%BF%9D%E5%87%BD%E3%80%82%3C/p%3E

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2)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为投标客户端同时生成)。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

联系方式:0769-23391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哈弗大厦(A座502)

联系方式:0769-23033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69-23033403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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