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清远市海德外国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地区 广东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DR2026-CG-001项目名称:清远市海德外国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金额:/元服务项目 服务期 服务地点清远市海德外国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年限为1+N。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的,可续签一年。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年限为1+N。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考核要求的,可续签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清远市海德外国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清远市海德外国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附有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5)具备学校食堂采购所需大宗食材的供应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6) 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查实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之“资格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 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 8:30 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邮箱获取,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下载附件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附件无法下载或编辑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电话或邮箱)。(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售价:300元。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带上身份证原件备查。】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 机:13011866500邮 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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