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2025年度职工体检服务 (项目编号:KQZX-2025-27)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发布来源:天津医科大学 项目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2025年度职工体检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QZX-2025-27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2025年度职工体检服务 预算金额:192.0万元 最高限价:19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为退休教职工安排连续4个半天时间进行体检,在职教职工安排6个半天时间进行体检,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体检结束后,个人电子版体检报告在7日内出具,个人纸质版体检报告在20日内出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供2024年9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到2025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为保证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供应商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复享受。3.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审核通过(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联系方式:022-83336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方式:022-23858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芳菲、刘璟赫、李文怡 电 话:022-2385803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