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 资产描述
- 复材项目机械设备
- 资产类别:
- 机械设备
- 设备品种:
- 专用设备
- 名称: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设备存放地理位置:
- 常州
- 数量:
- 10
标的基本信息
-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重要信息披露:
- 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示附件
- 其他披露内容 :
- 1、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税款(13 %的增值税),受让方须将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2、本次标的项目与常州华润高性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转让的复材项目机械设备捆绑转让,若产生竞价,以合计转让底价为竞价底价,按照对应的占比等额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意向受让方递交本次标的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常州华润高性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转让的复材项目机械设备的受让申请,并针对 2宗项目分别交纳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仅报名其中1宗项目,视作报名无效。若意向受让方仅参拍其中1宗项目,视作参拍无效,且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针对2宗项目分别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圩塘综合工业园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应在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10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2. 本项目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标的,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公告中标的图片及附件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相关资产清单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保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5.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流程由转让方统一组织。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损失、费用等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6.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受让方须按国家税务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承担税款(13 %的增值税),受让方须将税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及税款后出具相应发票。7.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1%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8.本次标的项目与常州华润高性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转让的复材项目机械设备捆绑转让,若产生竞价,以合计转让底价为竞价底价,按照对应的占比等额分配竞价后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意向受让方递交本次标的项目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常州华润高性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转让的复材项目机械设备的受让申请,并针对 2宗项目分别交纳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仅报名其中1宗项目,视作报名无效。若意向受让方仅参拍其中1宗项目,视作参拍无效,且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针对2宗项目分别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10 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挂牌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
| 展示地点 | 无锡江阴华特东路9号 |
| 联系人 | 石振亭 |
| 联系电话 | 13685264685 |
附件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特别事项说明二.pdf | ||||
| 2 | 资产清单化材.pdf | ||||
| 3 | 意向受让方承诺.pdf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