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城区错接混接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城区错接混接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1-411425-04-01-508001),招标人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城区错接混接改造及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62号; 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5-46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工程、雨水泵站工程、管道修复工程、截污工程四部分:(1)雨污水工程:科迪大道(至信三路-嵩山路)、至诚四路(至信三路-江浙大道)、华山路(至诚五路-仓颉大道)、嵩山路(仓颉大道-湘江路)、仓颉大道(工业大道-至信三路)、健康路(化工路-新木兰市场西段道路),共新建污水主管3797m;新建雨水主管3547m。(2)雨水泵站工程:健康路雨水泵站位于新木兰市场西段道路口附近,设计流量1m3/s,扬程8m,主要转输健康路附近雨水,经提升后排入响河内。(3)管道修复工程:修复破损、错位、变形管道共30处,其中污水管道387.1m,雨水管道324.3m。(4)截污工程:黄河路西侧支路(车站路-东环快捷宾馆北侧)2.1km道路,新建截污管约1326m,黄河路路东(车站路-S324(旧))2.9km道路,新建截污管约1383m,S324(旧)(中心干渠桥-黄河路)段新建污水管道约519m。
2.4建设地点:虞城县科迪大道、仓颉大道、至诚四路、华山路、嵩山路、健康路、黄河路东、黄河路西侧支路、S324(旧)等路段。
2.5项目总投资:5127.05万元
2.6资金来源:专项资金+自筹资金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招标范围(内容):
设计部分:包括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
施工部分: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9招标控制价:
①设计费用:92万元
②工程费用:为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最终结算价的100%(约5035.05万元);
2.10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2.11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深度符合国家和行业部门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其以上职称,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缴费发票或电子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免于缴纳社保的企业,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6.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承诺书)。
3.6.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上施工及设计资质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八开标席位(商丘市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2交纳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投标保函、银行汇款的方式;
6.2.1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0时00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2.2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缴纳时间:2025年9月23日9时00分至 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丘市)》上发布。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城关镇滨河路西段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70-3128077
招标代理机构: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中华世纪城B座1403室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16692590073
监督单位:虞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虞城县财政局院内
电 话:0370-3128076
发布人:天马盛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