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采购公告
新能源公司湖北省内项目2年(2026-2028年)诉讼代理服务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611003233800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新能源公司湖北省内项目2年(2026-2028年)诉讼代理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询比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充分应对2026-2028年新能源公司(包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内项目发生的诉讼案件(包括湖北省内公司发生及湖北省外公司发生,但管辖法院在湖北省内),选聘律师事务所提供诉讼代理服务。本次采购不针对具体诉讼案件,若公司或子公司湖北省内项目发生诉讼案件(包括湖北省内公司发生及湖北省外公司发生,但管辖法院在湖北省内),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交由成交人代理。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具体实施的项目数量以采购人实际情况为准。
2.2 采购内容
对2026-2028年新能源公司(包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湖北省内项目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包括湖北省内公司发生及湖北省外公司发生,但管辖法院在湖北省内),提供诉讼代理服务。案件数量预估为主诉案件3个、被诉案件4个、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个,合计代理8个案件。案件预估数量及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案件分类 | 案件名称 | 预估标的金额(万元) | 预估数量(件) |
1 | 主诉案件 | 诉讼标的1000万元及以下项目 | 500 | 1 |
2 | 诉讼标的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 | 1500 | 1 | |
3 | 诉讼标的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 | 3000 | 1 | |
4 | 被诉案件 | 诉讼标的1000万元及以下项目 | 500 | 2 |
5 | 诉讼标的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 | 1500 | 1 | |
6 | 诉讼标的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 | 3000 | 1 | |
7 | 不涉及财产关系 |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 / | 1 |
合计 | 8 | |||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 接受采购人的委托,担任采购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2.2.2 在采购人的协助下,全面、深入了解和梳理案件事实,参加采购人组织的诉讼相关会议;
2.2.3 审阅研究案件材料,根据采购人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案件材料,向采购人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制定诉讼策略或方案,指导采购人进行证据收集;
2.2.4 代为起草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书;
2.2.5 根据案件需要和采购人要求,代表采购人应诉,作为采购人诉讼代理人参加案件诉讼程序,参与开庭审理,参与二审和再审审理(如有),提供诉讼及执行阶段的其他法律服务,直至案件结案(包括和解、调解、一审、二审及强制执行程序);
2.2.6 代为在法院庭审程序中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陈述有关案件事实和发表法律意见;
2.2.7 代为递交、签收或转递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件或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2.2.8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建议,并协助采购人与对方进行协商;
2.2.9 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案件进展;
2.2.10 其他与案件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的相关法律服务。
2.3 合同签订方式
本次采购确定成交人后与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当发生诉讼案件时,成交人与涉案单位(包括新能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专项诉讼代理服务合同。后续以案件标的金额为依据据实结算。
2.4 服务期限: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
在框架协议下签订的专项诉讼代理服务合同在框架协议到期之日仍未完结的,按专项诉讼代理服务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有效期自专项诉讼代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案件结案(包括和解、调解、一审、二审及强制执行程序)。
2.5 其他:
若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未发生诉讼案件,导致未委托成交人开展诉讼代理服务,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以判决书或裁决书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标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相关纠纷或1项土地相关纠纷业绩,提供经过实质审理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包含律所名称、代理律师姓名、诉讼请求及判决结果页面);
人员要求:①本项目律师团队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具有10年及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律师执业证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首次批准执业日期截图;
②项目主办律师(不包括团队负责人)不少于3人,执业经验均不少于4年,且执业机构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律师执业证或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首次批准执业日期截图;
③负责本项目的律师团队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任何一人具有至少1项建设工程(标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相关纠纷或1项土地相关纠纷业绩,提供经过实质审理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包含代理律师姓名、诉讼请求及判决结果页面)。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无 ;
其他要求:律所拟服务年度前3个年度考核未受过国家机关或监管单位行政处罚导致无法正常履职,也无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履职的不良记录,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信息、行业处分信息截图。
采购人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公开征集□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文件获取方式:采购人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链接],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规定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内于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026 年 10 月 26 日 9 时(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6.3电子身份认证:
✓谈判采购 :不适用
□询比采购: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报价开启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报价,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章或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CA电子印章)。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链接],服务热线:010-58515511/4009197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报价,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链接])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平台”。
7.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联系电话: 。
8.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链接])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962转2。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__________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 地址:/_______ ___ |
邮编:430077 | 邮编:/____ ____ __ |
联系人:许工/熊工 | 联系人:/__________ |
电话:027-86606592/86606588 | 电话:/___________ |
传真:027-86606511 | 传真:/___________ |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 电子邮箱:/__________ |
谈判地点、方式 |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小鱼易连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子设备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小鱼易连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预定谈判时间: 2026年10月27日10时 |
采购监督: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电话:027-86606591/86606593 |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及响应文件上传问题服务热线电话及电子邮箱: |
异议联系人:___________ 异议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 电 话:400-886-1962转2 电子邮箱:ctg_epp@[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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