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6]HCBY[CS]2025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里区重点路段AI赋能警示试点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本项目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354.962642万元,供应商首次报价和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2、本项目补充磋商文件附件2:施工图纸。供应商应从本更正公告附件进行下载查看。
3.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序号8-其他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比例按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执行,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①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款申请支付工程款;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实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额为当期发包人核准进度款的80%。③若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70%时,停止支付进度款;并按本条款第④项的规定支付工程款;④承包人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并经第三方单位审核后,支付至第三方结算价的80%,发包人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28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财审结算价的97%;⑤剩余结算价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工程保修金返还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须扣除当期维修不及时造成的违约金),且保修金不计利息。若承包人对其竣工工程质量保修已办理保险或其它法定担保的,余款在发包人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28天内一次性结清。⑥施工过程的工程经济签证支付方式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核定金额为准,并按相关约定进行申请与支付。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对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进行一月一清,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暂缓支付进度款或降低进度款支付比例,直到承包人配合完成工程签证为止。⑦承包人根据施工进度申请支付工程款;监理工程师接到当月进度款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确认,代建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建设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经厦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审核且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款和承包人提交合规的付款申请及发票后由建设单位予以支付。⑧所有工程量报表、付款申请单(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证金返还等全部款项申请)、支付分解表等均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和厦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如需财审)审核,且所有工程量和工程价款确认、支付证书签发及款项支付等均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实际审核/复核确认,并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最终审定为准。⑨本项目为财政资金,全部工程款由建设单位(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部付款条件具备后直接支付给承包人,所有资金支付均以建设单位(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到财政拨款、承包人提交合规的付款申请和发票(开具发票的购买方为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作为前提条件,且首次付款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如有预付款)、共管账户资料(如有)等资料作为付款申请附件资料。如本条与通用条款或专用条款其他约定冲突的,以本条为准。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隐患在经整改合格前,其对应的工程量的工程款一律不予支付。代扣、代支付、违约罚金的扣除时间:发包人代为支付的水电费、违约罚金发包人有权从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变更调整价款或后续工程款中扣除。
4.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9.5风险范围修改为:(1)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因工程量清单错漏影响工程总造价在相应风 险包干系数内的; ②可调材料价格变动在施工合同约定±5%幅度 以内的;③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地 勘报告与实际地质不符的除外),而采取的临时施工措施。(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3%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将不再调整。
5.删除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10项目结算条款的全部内容,签订合同时结算条款按随本次更正公告发布的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6.磋商文件新增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合同时应参照执行。供应商应从本更正公告附件进行下载查看。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按流程进行解密及签章。
3、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自备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远程解密的供应商,请保持系统处于登录状态,并持续关注【评审等候大厅】的磋商进度,以备在规定时间内响应线上二次报价。
4、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自行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二次报价,并通过CA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具体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指南(电子交易操作手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湖里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路266号
联系方式:0592-57224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54号院6号楼5层502-7
联系方式:18259257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卿先生
电话:18259257172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