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车机协同机器人科技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
二、招标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 项目选址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至港湾路、南至裕安路、西至银湖北路、东至珠江路,总用地面积约11.7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2.35万平方米(地上约18.20万平方米,地下约4.15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及改造研发用房约7.18万平方米、配套用房约0.5万平方米、孵化平台及赋能中心1.08万平方米、展示及数采中心1.69万平方米、中试用房约5.43万平方米、人才公寓约2.32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设施、道路、供排水等内容。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7.94亿元。本次招标为工程的第三方检测,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第三方检测的所有检测及监测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
2.项目预算: 380万元(本项目按费率形式报价,最高投标费率为60%)
3.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国企自筹100%。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须具备(1)或(2)或(3)的资质: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钢结构、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规定,旧资质应按规定重新核定,证书须在有效期以内。若因政策因素部分省市取消了个别专项资质,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扫描 件和具备该项检测的检测能力的佐证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视同满足资格要求。
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资格证书的或经建设主管部门登记的岗位证书。
3.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公示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公示期内
4.其他要求: 无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6 年 11 月 04 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进入方法:方法1:通过网址http://***:20080/tpbidder/ ;方法2: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链接]),选择“市场主体”- “数智共享系统”。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 2026 年 11 月 24 日09:15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3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3-5844844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芜湖凤鸣智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5#201-211室
联系人:田赛赛、周敏
电话:13605533413、18955354545
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39号
电话:0553-3877452
4.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400-153-8889;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九、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保证金账号: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异议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受理异议、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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