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纺织科技产业园办公及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昌县纺织科技产业园办公及厂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作出补遗修改,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修改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无;修改为: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有,具体要求:近3年。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本次投标不提供;修改为: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具体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修改为:☑ 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费标准下浮20%。(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填写)。
5、原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顺延至2026年01月26日09时00分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以补遗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四川润昌共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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