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0FA00130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栖霞区文成路三号房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栖霞区文成路三号房屋 | ||
1.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
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领导专题会议纪要》(第1号) | ||
1.4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8月13日-2025年8月26日 | |
1.5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6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文成路3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无 | ||
2.3 建筑面积(㎡): 5100.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1998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其他说明: | ||
(1)装修程度:精装,以现场交付为准。 (2)目前租赁状态:原租赁合同已到期,目前由原承租户继续使用中,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3)本次招租标的整体出租,不拆分。 | ||
3. 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60.0900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按月支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 50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须不少于5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经营范围需包含住宿服务或酒店管理。(以上均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2)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仅限用于经营住宿或酒店相关业态,意向承租方需有住宿服务或酒店管理相关行业5年及以上的运营经验,有正在运营的酒店业态,且单个业态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登记时需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6)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五年在第三年基础上递增3%。 (2)承租方必须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3)本标的目前为正在经营的酒店,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内需自行进行现场勘查和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权属、土地性质、规划、位置、大小、物业条件、证照办理情况等),存在的瑕疵及今后的经营风险,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涉及营业相关证件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未进行实地勘查的意向承租方,责任自负。 (4)承租方严禁擅自改动或破坏本标的的主体结构以及建筑外立面,如因经营宣传需要对外立面设置店招及形象展示,则需要将方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报出租方备案并同意。 (5)意向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出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意向承租方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意向承租方因不能办理证照等原因导致后续项目不能推进的,交易保证金、租赁押金及已收取的租金不予退还,意向承租方还须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害的损失。 (6)本标的物业管理由承租方自行管理,管理范围包含本标的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建筑主体、附属室外广场、绿化、附属设施设备等。 (7)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 ||
6. 交易保证金 | ||
6.1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50万元。 | ||
6.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 ||
(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 ||
6.3 保证金处置: | ||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7.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 ||
7.1意向承租方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登记材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报名时系统生成);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的不需提供); (3)承诺函(详见附件); 意向承租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7.2意向方登记期内向出租方提交的材料: (1)证明意向承租方有住宿服务或酒店管理相关行业5年及以上的运营经验,有正在运营的酒店业态,且单个业态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含4000平方米)的相关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网络登记审核通过后,须在登记期内将上述书面材料提交至出租方(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办公中心,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85600570),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加以核对。 | ||
8. 其他说明 |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交易双方须在被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5)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 ||
9. 联系方式 | ||
出租方: 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 | ||
地 址: 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 | ||
联 系 人: 高女士 | ||
电 话: 85600570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33室 | ||
邮 编: 210019 | ||
联 系 人: 笪女士 | ||
电 话: 025-68505971 | ||
10.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 | ||
单位: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 | ||
联系人:陈女士 | ||
电话:85332982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