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皖北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一批次)项目监理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安徽阜南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皖北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一批次)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号:FN2025GC0058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9月17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9. 补充条款 (5)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经结算审计审减额超过报审金额10%时,扣除监理费的5%,并同意此款项在建设单位支付最后一笔监理费时予以扣除.
现更正为:(5)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及附件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