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配件招标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车辆零星配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车辆零星配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车辆零星配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车辆零星配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车辆零星配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5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购买/线上购买.4.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项目报名须携带的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 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等其他资格 要求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通过邮件形式获取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邮件主题 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邮箱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 在发送邮件后与项目负责人电话确认。) 4.2.获取方式:线下购买/线上购买
4.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授权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内 容。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车辆零星配件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招标范围为:车辆零星配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供货要求)
2.3预算金额:150万元。
2.4最高费率:招标人给定限制单价金额的100%(详见控制价计算明细表)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