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南京海事法院食堂食材(干调类)配送项目招标(招标编号:0664-2540SUMEC8971D)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一、招标条件本南京海事法院食堂食材(干调类)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万/年,招标人为南京海事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1.项目编号:0664-2540SUMEC8971D;2.项目名称:南京海事法院食堂食材(干调类)配送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4万/年;5.最高限价:折扣最高限价为100%:6.采购需求:供应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食堂三餐,后期搬迁后送至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如山路(具体时间待定);每日三餐总就餐约250人/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22日-2027年1月21日。(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8.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京海事法院食堂食材(干调类)配送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南京海事法院食堂食材(干调类)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六个月内)):(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承(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2025年7月-2025年12月)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如果是直接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不需要提供许可证。(2)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4日17时00分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七、其他1、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在线获取采购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每份500元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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