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400-00706
二 、 项目名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修复单元评估及整体验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修复单元评估及整体验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
中标(成交)金额:2,895,000(元)
评审总得分:89.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修复单元评估及整体验收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修复单元评估及整体验收项目(C07020800地质灾害治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主要围绕西露天矿及周边地区矿山生态修复和浑河流域森林生态修复及水环境治理2个生态保护单元,布置12个子项目和1个监测项目(包含67个具体工程项目),涉及矿山生态修复、土地整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环境治理等4个专业类别。本次采购旨在于为项目验收、系统评估工程绩效、生态胁迫因子的减缓或消除成效,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改善状况的综合成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服务要求:编制《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保护修复单元评估报告》、《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整体验收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报告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彭、冯文泽、马志红、吴卓伦、李红军(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修复单元评估及整体验收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9,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号振兴大厦
联系方式:024-57555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024-52606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024-52606202
电 话:邱实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河流域(浑太水系)招标文件10.27.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上游抚顺段)生态修复单元评估及整体验收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