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民警新式被装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66号恒和智系智慧产业园3号楼20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0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ZB-2026-0016
项目名称:民警新式被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1,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民警新式被装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1,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制服 | 民警被装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民警新式被装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民警新式被装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者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单位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至 2026年10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66号恒和智系智慧产业园3号楼20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11月0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2、投标供应商需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公司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原色公章在陕西京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或将电子版发15531400671@[链接]。(投标备案资料中需要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如电子版资料要求格式为PDF格式1个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谈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公安局恒口分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中心大街
联系方式:19191189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京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大庆路66号恒和创智大厦1栋2单元2002房
联系方式:1871745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霄
电话:18717456320
陕西京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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