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东莞市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午餐配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5-07-03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午餐配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 月24 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T2025128C
项目名称:东莞市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午餐配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包组内容 数量 预算
1 东莞市樟木头镇中心小学午餐配餐采购项目 1项 9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按年度签订每年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内主体业态应具有“集体用餐配送”相关内容)。(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 7 月 3 日起至2025年 7 月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0元整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7月2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