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一工业制水厂2025年食堂用品及低值易耗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一工业制水厂2025年食堂用品及低值易耗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63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46500.00元(含税、运输、安装调试、卸车及搬运等一切费用)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食堂设备周边用品及低值易耗/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源路80--2号(顺江街2号)
1.8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需求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
1.9质保期: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或产品保修书执行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照每季度采购人采购货物进行结算,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根据采购清单最终确定的货物数量和内容,按要求提供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将在一个月内以支票形式支付采购货物100%货款。付款结算额达到采购预算限额则合同终止。(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11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2.2须承诺严格按照采购需求清单供货,所需品牌、规格、型号、保质期等需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并保证所供货为全新正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3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具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检验报告并承诺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提供安全检测报告扫描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4须承诺成交后提供部分货品的上门维修安装等售后服务,并按采购人需求准时上门(提供承诺书材料并加盖公章)。
2.5须承诺具有随时供货的能力,如遇紧急采购需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将物资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6须承诺提供的物资为质量可靠的原装正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2.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2.9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2.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2.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2.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日9:00至2025年8月6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900.00元(大写:玖佰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9:00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8月7日9:00
6.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154718181@qq.com
6.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7样品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9:00
7.2样品审核时间:2025年8月7日9:00
7.3递交样品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样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如采用邮寄方式,请在快递送达后,及时与采购人联系查收。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源路80--2号(顺江街2号)
联 系 人:庞志强
联系电话:15603667890
7.4递交样品要求:按采购需求列表中第108.132.133.134项货品,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样品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通过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5年8月7日14:00至2025年8月7日15:00
8.3竞价规则:供应商报价为清单各项单价之和(例:起始价格设置为45490.03元,如供应商所报清单各项单价之和为:43480元,则输入43480)
8.4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重要提示*:
(1)供应商系统报价前,须将“最终分项报价表”上传至“上传报价清单”位置(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上传PDF版),如未上传“最终分项报价表”,将无法出价;如上传两个及以上“最终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无效报价。
(2)系统上传的“最终分项报价表”中,所报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控制单价,分项报价表合计金额必须与系统中所报最终报价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2其他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源路80--2号(顺江街2号)
联 系 人:庞志强
电话:15603667890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吴女士、庄女士
电话:0451-87200180、87200271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