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柘皋河流域金平河等5条支流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市柘皋河流域金平河等5条支流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柘皋河流域金平河、远景河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立项的批复、巢湖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调整巢湖市柘皋河流域金平河、远景河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内容的批复,巢发改综字〔2023〕380号、巢发改综字〔2024〕85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柘皋河流域金平河等5条支流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AMMGZ5002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MMGZ5002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柘皋镇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柘皋河流域金平河、远景河、沙坝河、兴坝河、秦桥河水域水体水质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内源整治工程、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缓冲带建设工程以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
(1)人工湿地工程,在金平坝河上游建设人工湿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含雨污水泵站(规模分别为1立方米/秒、0.1立方米/秒)、新建管线(DN300)、道路恢复、截流井改造、小型闸门等配套工程;(2)内源整治工程,工程范围为主河段、支流及坑塘共计约53.5千米,主要对河道表层0.3-0.5米底泥污染物清理及污泥处置等,总量约20万立方米;(3)生态护坡缓冲带建设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共计约53.43万平方米,包含护坡、跌水堰、小型农桥、涵管、挡墙、排水边沟、人行道、台阶、排水口等配套工程;(4)水生态修复工程,在主河段、支流及坑塘种植水生植物约52.84万平方米,主要通过水生植物和动物,构建天然生态链,形成水体本身的生态平衡自净功能。
2.7 合同估算价:6983.0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6883.05万元(包括市政公用工程费用1673.8万元,环保专业工程费用5209.25万元),设计费100万元。
2.8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建设工期4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柘皋河流域金平河、远景河、沙坝河、兴坝河、秦桥河水域水体水质进行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括内源整治工程、人工湿地工程、生态护坡缓冲带建设工程以及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
(1)人工湿地工程,在金平坝河上游建设人工湿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包含雨污水泵站(规模分别为1立方米/秒、0.1立方米/秒)、新建管线(DN300)、道路恢复、截流井改造、小型闸门等配套工程;(2)内源整治工程,工程范围为主河段、支流及坑塘共计约53.5千米,主要对河道表层0.3-0.5米底泥污染物清理及污泥处置等,总量约20万立方米;(3)生态护坡缓冲带建设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共计约53.43万平方米,包含护坡、跌水堰、小型农桥、涵管、挡墙、排水边沟、人行道、台阶、排水口等配套工程;(4)水生态修复工程,在主河段、支流及坑塘种植水生植物约52.84万平方米,主要通过水生植物和动物,构建天然生态链,形成水体本身的生态平衡自净功能。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本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以下资质:
3.1.1.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施工资质:
(1)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下列(1)、(2)资质:
(1)具备市政行业(排水、道路、桥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排水、道路工程)设计丙级资质且仍在有效期的,该资质予以认可相应专业设计资质要求;
(2)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环保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4家;
(2)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1)的施工资质,承担环保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2)的施工资质,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1)的设计资质,承担环境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2)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承担的任务安排。
(3)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6223900,0551-66223899。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8232182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2号开标室(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水上公园路与文明巷交口
邮 编:238000
联 系 人:陈科长
电 话:0551-823105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7号
邮 编:238000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551-8232182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1-66223900,0551-66223899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0551-82339290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新版交易系统操作帮助(投标人端)》请在新版交易系统登录页面https://***/sso/%E6%9F%A5%E7%9C%8B%E3%80%82%3C/p%3E%3Cp%3E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81010102100015382503404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巢湖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20688380073086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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